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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6 (第2/4页)
,手不由握紧。 和赵启志单独住吗,为什么她心里无比雀跃,好想答应他。 可理智告诉她不可以。 作者有话要说: 文中提到填词押韵的那件事是我的亲身经历,那时候对填词一窍不通,被人打击之后稍微学了点这方面的知识填了词,所以这是真人真事哦! ☆、第三十三章、首次录音 最终,还是钱宝琳的理智占了上风,用有些结巴地语调婉拒了赵启志的好意。 开玩笑,以她对这个男人的喜爱,搞不好会控制不止自己的意念扑上去呢。 车子开进了星光的地下停车场,赵启志带着宝琳再次来到那天的录音室,凌云早已站在里间试音,而外间坐着一男一女,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。 “赵总,您来了。”两人听到开门声扭过头,看到来人纷纷起身,而里间的人只是淡淡地抬手扬了扬。 宝琳不禁咋舌,果然巨星连气势都比别人强悍,看到赵启志这个老板也能如此随意,身份高的人真是连腰板都比较硬气啊。 凌云拿下耳机,拉开门出来,径直走到宝琳的跟前伸出手:“东西呢?” 宝琳垂头从包里掏出写着歌词的纸递了过去,顺道取出了那个U盘,拿在手中把玩着。 赵启志没看过歌词,只能将目光牢牢盯着凌云的脸,想从他变幻多端的脸上寻找到一丝迹象。 须臾,凌云抬头,勾唇笑了笑:“果然写书的人文笔都不会太差,这歌写得挺不错的,细腻痴缠,这是女主的一生自白吧。” 闻言,宝琳的脸一红,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唇。 的确,她填词就是有这个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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