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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59 (第3/4页)
我,有时候索性把案子搬到我家里来做——因为我偶尔还能给她出个主意。 对此我不是没有提过意见,但每此都被古艳红驳回,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为人民服务,应该倍感荣幸才是。 1993年夏天,古恒参加高考。可惜的是,他临考前两天患了重感冒,考试时发挥失常,结果只考取了一个专科学校。古恒死活不肯屈就,于是他又复读了一年,和明远成了同班同学。 为了让古恒更加安心地学习,古艳红姐弟俩索性搬到了我家,美其名曰互相帮助,共同进步。我在啼笑皆非的同时也欣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——至少有一天等我离开的时候,明远的身边还有朋友在。 1994年三月的一天早上,我去菜市场买菜回家,路上忽然听到有人叫我,不是钟慧慧,而是“十一号”。“十一号”是我的代称,我们那些所谓的有仙缘的小姐妹彼此之间都不用真名称呼,可现在还只是1994年,我实在想不到会有谁认识我? 一扭头,赫然看清了面前这人的长相,鹅蛋脸,长卷发,这身打扮实在跟九十年代的风格一点也不符。样子瞧着是眼熟,可真要我说她名字,我却说不上来。到底都过去了十三年,我记性没那么好。不过,既然能叫出我的代号,那她肯定也是我们成员之一。 会是谁呢?我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,当初我们一群小姐妹里头,我也就跟B市那位聊得多些,仔细想想,她似乎就是那个老跟我一起八卦过天界绯闻的那个B市小姐妹,代号是二十几号来着? 对了——二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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