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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节 (第2/4页)
进船之前,肯定做了拔剑动手的打算,知道自己八成染血。 越州街头处处有人,江白砚不可能大大咧咧身穿血衣,从这里回百里家的大宅。 如果施黛是他, 稳妥起见, 必然要带上一套衣物, 等尘埃落定,跟没事人似的穿上。 被她放到地上的阿狸:? 揣测得这么准, 你的思维为什么能和江白砚同频? 江白砚也默了默:“嗯。” “这样。” 施黛没多问:“你穿着这身,走在街上太显眼了。我去镇厄司报案, 你留在船里,把自己收拾干净。” 她想了想,补充一句:“最好穿船上的衣物。” 只有早有预谋,才会提前做准备。 施黛已经想好证词—— 江白砚察觉三个男人不对劲,欲将其捉拿归案,结果遭到剧烈反抗,这才拔剑杀人。 按照这个逻辑,他没理由带一套自己的衣物。 阿狸听得晃了晃耳朵。 施黛这人,绝对不傻。 她的善恶观简单直白,认定了什么,就毫不犹豫去做。 不因江白砚斩杀恶人而产生芥蒂,也不曾对惨死的三个男人心生怜悯,善和恶,她分得很开。 既是纯粹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称得上执拗。 万幸她长在和平年代,被养得根正苗红,否则铁定是个刺头。 施黛执行力很强,下船后,直接找到了越州的镇厄司。 和警局一样,镇厄司一天到晚十二个时辰有人看守,绝无空档。 听施黛讲述完来龙去脉,守夜的青年一个激灵:“鲛人?鲛珠?” 施黛笑得礼貌:“只找到鳞片和几滴眼泪,没看见鲛珠。珠子也许被那群人藏起来,或是卖掉了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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