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Ⅳ 双重人格或人格分裂 ※ Dissoc (第3/4页)
最一开始这件案件是交予伦敦警署侦查的,但自从最后一名受害者目击了凶手逃往了迪斯瑞卡之后,案件也陷入了瓶颈。因为这就证明,罪犯是一个疯子。 19世纪的英国刑法对于精神失常者的犯罪并没有明确规定,通常难以定夺。再加上这位罪犯目前为止并没有杀人,因此英国警署十分头疼应该如何处理。 就是这个时候,夏尔·凡多姆海恩出现了,并且趾高气扬地告诉他们,我来处理,你们可以滚了。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个小个子伯爵一直都是兰德尔警长的噩梦。 “有任何发现吗?” 塞巴斯蒂安从怀中拿出一张纸:“根据兰德尔警长提供的目击人证词,犯人应该是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男士,穿8码的尖头皮鞋。经过我的调查,迪斯瑞卡符合这两点的人共有七十四人。” 小少爷叹了口气:“……真是的,这样和没有发现根本是一个样吧。” “是的,目击者也只是看到了一个影子,什么都无法确定。” “这样要我怎么调查啊。”烦躁感堆积在胸口,夏尔不禁有些埋怨道。 “哦呀,女王的门口犬忘记了怎么吠了吗?”恶魔勾起唇角,玩味地笑着。 “那怎么可能。”夏尔皱起眉,不满地看着对方。 “那么,是狗的话,是时候用上敏感的嗅觉了吧,少爷。”执事的话中另有深意。 嗅觉吗? 少年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露出了笑容。 嗅觉的意思是,用探知心理的方式找出犯人。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的话,就制造证据也要将犯人绳之以法。 “虽然目前为止没有人死亡,但是拿走器官也太奇怪了吧,这是为什么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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