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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八章《第四册》(8) (第1/13页)
偷魂 所谓偷,就是指以见不得人的手段窃取一些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。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里,对偷盗的行径都是深恶痛绝的。而被偷的人,大多是一些钱财或是重要物品等,他们通常会选择报案,请求警察同志帮忙追寻减少损失,若是成了大难题,大家也就叹息一口,喊上一声破财免灾,随着时间的推移,顶多也就是在心里时刻提醒自己,今后千万小心,然后渐渐也就把这事情给忘记了。不过偷取人的亡魂这种事,我至今只经历过两次。听说倒是不少,在很多农村,若有心术不正的内行人,会以种种理由,寻求单独与尸体相处的时机,在尸体的耳朵、鼻孔、口内和肚脐涂抹松脂,如果尸体的眼睛没有合拢的话,还必须在眼睑涂上。因为人死后灵魂是与rou体相分离的,但是它们都会在段时间里守护自己的身体。涂抹松脂是因为松脂凝固后,会呈晶体状,它是隔绝东西绝佳的材料,琥珀就是同样的道理,几万年前的昆虫被松脂所凝固,几万年后被发现也依旧保持新鲜完整的尸体。偷魂的人堵住上半身的主要出气口,是在迫使灵魂在rou体的进出只能通过尿道跟肛门,这样一来,原本就属阴的灵魂体就会变得更加至阴,如此便于他们的捕捉和控制。 一般来说,胆子大的败类会选择用封好符的布袋来抓灵魂,然后偷偷带走,或者是不动声色地等到葬礼结束。但是像我这样大多数看不见鬼魂的人做起来是非常有难度的,所以敢去偷魂的人,多数是有阴阳眼的。他们不会看见谁死了就去偷,因为偷盗有风险,稍有不慎就会被缠上,试想你看着别人偷自己的东西,你会饶了他吗?这种人大多集中在80年代至00年代期间的中国农村,相对闭塞一些,还保留着不少原生的风俗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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