朕真的不务正业_第九十六章 公与私,根本难不倒元辅先生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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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九十六章 公与私,根本难不倒元辅先生! (第7/14页)


    “而华亭徐氏、大石头沈氏、昆山顾氏,又是一个群,他们是松江府的缙绅,他们彼此姻亲两百年之久,对于朝廷查清楚侵占并要求还田的政令,是愿意付出一定代价的还田的,比如拿到船引开海,因为徐氏、沈氏、顾氏,本身就有布庄和粮庄,他们在开海事中占据了有利地位。”

    “而南衙地面十四府的缙绅又是一个群,他们彼此遥相呼应,相映成林,彼此默契,对于朝廷的清理侵占事,是极为抵触的,因为只要有改变,就会有损失,很有可能在海贸事中,过往地位不在,他们极为抗拒而不肯妥协,所以徐璠杀人伤人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大明有各式各样、林林总总的群,所有的群,构成了一个整体,那就是公。公是群,但群不是公。”

    张居正觉得自己讲的太过于复杂了,小皇帝能不能清楚的明白他对公的定义,让他比较担心。

    朱翊钧想了想说道:“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吗?公包含群,群被包含在公之内。”

    “先生以一家一户为一群而论,扩展为了公。”

    “朕德凉幼冲,不知所云,也试着举例。”

    “朕和云南边方的冉氏女子都为大明人,我们的关系就是同宗同族同国,当有人伤害到了大明的利益时,比如南衙缙绅这个群,侵占田亩,导致朝廷税赋不足,无力安定天下,大明颠沛,朕和冉氏女子的利益,都受到了伤害。”

    “在这个过程中,缙绅这个群,这个关系更为简单的群,伤害到了关系更为复杂的天下的公。”

    “当群因为关系进一步扩大的时候,公在上,而群在下。”

    “相比较一家一户的群,城中一坊城外一里(一百一十户为一里)为公;相比较城中一坊或者城外一里为群,县州为公;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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